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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省防指安排部署汛前检查和防汛抗旱准备工作
发布日期:2017年03月07日
央广网长春3月6日消息(记者于中涛 通讯员边境)记者从吉林省水利厅获悉,今年吉林省气候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,极端天气仍可能多发重发,防汛抗旱形势不容乐观。吉林省防指要求,各地各部门突出抓好五方面工作:突出病险水库和江河险工险段,突出山洪灾害防御,突出在建工程度汛安全,突出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,突出预案可操作性。
汛前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分为15个大的方面,分别是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、各类防汛抗旱预案修订和落实、防汛物资储备、通信畅通、防汛供电、抢险道路、抢险队伍落实、防洪工程安全状况及度汛措施落实、在建水利工程度汛措施落实、山洪灾害防御措施落实、各行各业防汛准备、抗旱准备、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处理、应急度汛和水毁修复工程建设进展、防春汛准备和防御等。检查方式采取自查、复查、抽查、督查相结合的方式,分四个阶段进行。第一阶段为自查,时限为3月31日前完成,各市(州)、长白山管委会及各县(市、区)防指负责组织辖区内所有防汛抗旱相关单位,对防汛抗旱准备工作全面自查,并进行整改;第二阶段为复查,时限为4月1日至10日,各县(市、区)防指负责对辖区内所有防汛抗旱责任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复查;第三阶段为抽查,时限为4月11日至30日,吉林省防办会同各市(州)、长白山管委会及各县(市、区)防指对自查、复查工作进行抽查;第四阶段为督查,时限为6月5日至15日,省防指成员带队,对复查和抽查阶段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。
目前,各地正按吉林省防指文件要求开展第一阶段自查工作。